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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农村老年食堂从福利转向便利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7-10-13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

截至2016年底,我市老年人口达到11万余人,占总人口数的22.14%。“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快,老龄化比例将达到25%以上,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群主体,高龄老年人空巢比例和农村空巢现象将更为突出。科学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积极回应社会和百姓关注,补齐工作短板,是我市民生事业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2010年来,我市推行农村老年食堂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在一定层面上解决老年人用餐需求,实现就地幸福养老,同时在全面推进全市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管理上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农村老年食堂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数量。截至目前,我市正常运行的农村老年食堂共31家(杨村桥13家,大同、乾潭各4家,大洋5家,三都2家,梅城、下涯、航头各1家),其中杨村桥镇于2016年实现全覆盖。

2.运行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村集体开办,目前大部分均采用此模式。二是由社会力量开办,如新安江街道大宅门老年食堂(因经营不善现已关闭)。三是社会力量和村社相结合,如梅城镇总府社区老年食堂(由社区免费提供场地和设备,以代金券形式每餐补助老年人10-20%)、杨村桥镇上山村老年食堂(由村级经济支付承包者工资和水电费,承包者自主经营)。

3.收费标准。各老年食堂收费标准,除杨村桥镇由乡镇统一规定外,其他标准不一,多数是1-4元/(人·餐),9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自主经营的收费较高,为6-10元/(人·餐)。

4.享受人群。主要有两类人员,一类是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另一类是低保等困难家庭老人。

二、我市农村老年食堂建设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1.镇村兜底,建设运行经费保障不足。据统计,一般老年食堂建设资金10-15万元/家,运行经费3-5万元/(家·年)。目前我市还未设立专项建设运行补助资金,现行补助主要来源于省、市及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乡镇配套资金、村级自筹等。乡镇层面,杨村桥、三都镇已出台相关补助政策〔杨村桥镇:新建3万元/家,运行2万元/(家·年);三都镇:新建3万元/家,运行补助根据老年人口数给予2-4万元/(家·年)〕。因市镇两级经费保障不足,加上各行政村集体经济来源及运行兜底保障能力不一,给全面推开农村老年食堂建设带来资金上压力。

2.集中就餐模式,带来为老服务不平衡。近年来,我市经过1994、2002、2005年三轮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2007年行政村规模调整,行政村由原先的512个调整到目前229个。调整后,村级便民惠民服务设施建设基本集中在现行村委会所在村,现行老年食堂多数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在村委会所在地集中就餐服务,因建设运行成本尚未全部覆盖到其他自然村,带来其他自然村的村民就地就餐得不到满足,造成为老服务不平衡。

3.服务管理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根据老年食堂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的要求,目前我市运行的老年食堂,只有12家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成为隐患;老年食堂的工作人员虽持有健康证,但大部分行政村为节约支出,多数聘请农村留守妇女,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另外,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对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的参与度不高,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服务中的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三、我市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管理建议与意见

1.建管并举,由福利型转向便利型。老年食堂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该项工作办实办好不仅有效地解决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困难老人的就餐需求,也是切实提高公共养老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在老年食堂建设上,须因地制宜、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和量力而行,不能搞“一刀切”、“一阵风”、“福利型”、“大包大揽”,需要立足各村实际,充分排摸和调研,并结合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村级建设整体规划,推进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由为村民提供福利向提供就餐便利、提高村级公共服务水平的转变。

2.分类建设,明确专项资金保障。一是将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大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建设规划,分步分层推进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老年食堂100家,基本实现老年食堂有效服务全覆盖。二是市镇两级财政设立专项建设和专项运行补助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建设补助5-10万元/家,运行补助3-5万元/(家·年)〕。三是鼓励有经济基础和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的行政村扩大助餐覆盖面,对为解决周边非本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给予明确的资金扶持。

3.创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一是运行模式上的创新。在现行村集体开办模式上,积极推广大洋镇庆丰村“党员爱心灶”做法和乾潭镇梓州村“1+X”助餐服务模式等,解决部分资金来源和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补齐集中助餐的短板,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二是加强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凸显为老服务良好社会风尚,通过每年定期举办“敬老服务”、“幸福养老”等活动的平台,鼓励本村村民特别是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在社会层面,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参与公益事业的活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开展志愿服务。三是强化长效建设管理。将农村老年食堂纳入村级文化礼堂长效管理体系,并结合村实际,在现有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不属于政府兜底保障人员的就餐标准,同时扩大自费就餐服务范围,通过部分盈利收入来弥补运行资金的不足。

4.部门协作,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农村老年食堂建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服务要求严、群众关注高,开办情况直接关系到政府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需各司其职,提高认识,精准服务,加强协作和监管,有序有力推进我市农村老年食堂建设,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发展,提高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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