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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民政信息(2015年第十期)

发布日期:2015-12-25来源: null 字号:[ ]

建德民政信息

2015年第10

http://www.jdsmz.com

建德市民政局办公室编                          20151215

 

 

我市“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以及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以“春风行动”等经常性社会捐赠、社会互助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管理规范、公开透明,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困难群体基本情况

我市辖16个乡镇(街道),229个行政村,27个社区,户籍总人口50.7万人,2015年底登记在册城乡低保(残保)共8037户、10976人(其中低保7885户、10822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和总人数的4.7%2.16%2015当年审核发放、验证《建德市困难家庭救助证》1201户、2739,经有关部门认定有低收入农户25471户、62444人。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16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窗口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受理或转办工作,在运行模式、人员配备、受理内容、受理程序、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建立机制联合住建、教育、人社部门编印《建德市社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宣传册下发基层,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全面落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11年成立了建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建德市申请社会救助人员的家庭(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收入核定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成立了建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2013年建立申请社会救助人员家庭收入核定信息平台,整合了工商、国税、地税、婚姻、死亡、残联、车辆、房产、社保等方面相关信息,全面实施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至今累计核对低保、残保、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等各类救助申请4.1万人次,检出不符合救助对象0.28万人次,为一些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家庭退出享受提供更为全面客观证据。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和驻村(居)干部作用,动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受助。从20157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审批由按季调整为按月,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完善政策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4年修订了《建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明确从20151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核定标准和内容。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扩面工程,扩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范围,2015年低(残)保享受人员比上年增长了800余人。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从1998年到目前进行了18次低保提标,低保标准98年的城镇80/.月、农村60/.月提高到城镇612/.月、农村490/.月,保障资金由98年市、乡镇两级财政投入40万元,提高到市级财政年投入3500余万元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08年制定了《建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完善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201411日起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5000元。将2000元以下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20152431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69.78万元,比上年多救助477户、95余万元三是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在低保、残保、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基础上,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建德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201471日起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调整到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调整到每人每月720元。同时,在孤儿基本生活费基础上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实行基本生活补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720元。五年来累计300余人次孤儿和困境儿童受益。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从20141月起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多渠道筹集救助基金,从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划转每人每月1元的救助基金,筹资标准从17/人提高到28/人;救助最高标准提高,从每户每年5万提高到每户每年8万;救助比例提高,从分段救助20%-30%提高到救助50%-100%;救助范围扩大,将持有《低收入农户证》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5万以上的城乡居民列入救助对象,非持证参保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3万元降低到2万元,其中企业和参照企业退休的人员1.5万元。2015救助困难群众5038人次、1930.75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五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2012成立了建德市减灾工作委员会,明确职责,修订完善《建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定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衔接应急预案体系2014制定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切实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2015出台了《建德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阳光运作实施方案》,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维护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加强“阳光救灾”建设。六是完善其他各项救助制度。对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特困难员全部落实政府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8%以上。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和生活援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三)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救助渠道。一是深化“春风行动”。自2000年以来已连续15年开展“春风行动”,累计募集资金9427万元,发放各类帮扶救助资金904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7万人次。“春风行动”帮扶救助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成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一项品牌工程。二是拓展慈善领域。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活动,2015年发放各类助学款1274人、374.31万元。认真落实杭州市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优惠援助政策,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大病救助”,2013年以来共救助616户、277.3万元。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向省、杭州市慈善机构申请其他助医项目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

附件:“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相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

“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相关数据统计表

 

项目

 

 

年份

低(残)保数

低保标准

(元//月)

困难家庭救助证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

住房救助(户)

低残保保障金支出

(万元)

临时救助支出

(万元)

孤儿、困境儿童支出

(万元)

自然灾害支出

(万元)

慈善救

助支出

(万元)

慈善救助支出

物价补贴、水电气、一次性生活补贴

(万元)

医疗救助支出(万元)

特定人

群支出

(万元)

 

“春风行动”

慈善助学

(万元)

 

城镇

农村

 

2011

7004户、10119

425

255

1080户、2640

39

428

1855.36

81.84

2628

421.3

1501.92

972.63

20820

468.26

569.94

 

 

2012

7212户、10443

425

255

1164户、2967

47

582

2088.39

51.14

3384

302

1640.95

1196.4

23146

483.07

679.49

393.96

 

2013

7091户、9989

480

336

1089户、2602

53

320

2507.52

64.03

3816

104

1787.28

1116.66

31780

363.28

886.35

416.19

 

2014

7284户、10134

520

375

1251户、3321

61

320

2756.1

148.77

42.98

198.71

1888.84

1156.41

35185

196.36

1417.78

442.17

 

2015

8037户、10976

612

490

1201户、2739

64

310

3538.4

161.52

55.3

62

1439.72

1000.7

37431

70.04

1930.75

494.34

 

 

 

 

 

 

 

1960

12745.77

507.3

98.28

1088.01

8258.71

5442.8

148362

1581.01

5484.31

1746.66

 

增长率

 

 

 

 

 

 

90.7%

97.4%

110.4%

 

 

 

 

 

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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