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民政信息(2015年第十期) |
发布日期:2015-12-25 | 来源: null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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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民政信息
20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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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以及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以“春风行动”等经常性社会捐赠、社会互助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管理规范、公开透明,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困难群体基本情况
我市辖16个乡镇(街道),229个行政村,27个社区,户籍总人口50.7万人,2015年底登记在册城乡低保(残保)共8037户、10976人(其中低保7885户、10822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和总人数的4.7%和2.16%。2015年当年审核发放、验证《建德市困难家庭救助证》1201户、2739人,经有关部门认定有低收入农户25471户、62444人。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16个乡镇(街道)依托现有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窗口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受理或转办工作,在运行模式、人员配备、受理内容、受理程序、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建立机制。联合住建、教育、人社部门编印《建德市社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宣传册下发基层,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全面落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2011年成立了建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建德市申请社会救助人员的家庭(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收入核定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成立了建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2013年建立申请社会救助人员家庭收入核定信息平台,整合了工商、国税、地税、婚姻、死亡、残联、车辆、房产、社保等方面相关信息,全面实施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至今累计核对低保、残保、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等各类救助申请4.1万人次,检出不符合救助对象0.28万人次,为一些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家庭退出享受提供更为全面客观证据。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和驻村(居)干部作用,动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受助。从2015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审批由按季调整为按月,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完善政策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4年修订了《建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明确从2015年1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核定标准和内容。全面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扩面工程,扩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范围,2015年低(残)保享受人员比上年增长了800余人。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从1998年到目前进行了18次低保提标,低保标准由98年的城镇80元/人.月、农村60元/人.月提高到城镇612元/人.月、农村490元/人.月,保障资金由98年市、乡镇两级财政投入40万元,提高到市级财政年投入3500余万元。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08年制定了《建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完善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最高2000元提高到最高5000元。将2000元以下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2015年为2431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69.78万元,比上年多救助477户、95余万元。三是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在低保、残保、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基础上,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建德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调整到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调整到每人每月720元。同时,在孤儿基本生活费基础上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实行基本生活补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720元。五年来累计300余人次孤儿和困境儿童受益。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从2014年1月起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多渠道筹集救助基金,从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划转每人每月1元的救助基金,筹资标准从17元/人提高到28元/人;救助最高标准提高,从每户每年5万提高到每户每年8万;救助比例提高,从分段救助20%-30%提高到救助50%-100%;救助范围扩大,将持有《低收入农户证》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5万以上的城乡居民列入救助对象,非持证参保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3万元降低到2万元,其中企业和参照企业退休的人员1.5万元。2015年救助困难群众5038人次、1930.75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五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2012年成立了建德市减灾工作委员会,明确职责,修订完善《建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定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衔接应急预案体系。2014年制定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切实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2015年出台了《建德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阳光运作实施方案》,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维护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加强“阳光救灾”建设。六是完善其他各项救助制度。对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特困难员全部落实政府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8%以上。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和生活援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三)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救助渠道。一是深化“春风行动”。自2000年以来已连续15年开展“春风行动”,累计募集资金9427万元,发放各类帮扶救助资金904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7万人次。“春风行动”帮扶救助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成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一项品牌工程。二是拓展慈善领域。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活动,2015年发放各类助学款1274人、374.31万元。认真落实杭州市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优惠援助政策,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大病救助”,2013年以来共救助616户、277.3万元。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向省、杭州市慈善机构申请其他助医项目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
附件:“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相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
“十二五”期间社会救助相关数据统计表
项目
年份
|
低(残)保数
|
低保标准
(元/人/月)
|
困难家庭救助证
|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
|
住房救助(户)
|
低残保保障金支出
(万元)
|
临时救助支出
(万元)
|
孤儿、困境儿童支出
(万元)
|
自然灾害支出
(万元)
|
慈善救
助支出
(万元)
|
慈善救助支出
|
物价补贴、水电气、一次性生活补贴
(万元)
|
医疗救助支出(万元)
|
特定人
群支出
(万元)
|
|
“春风行动”
|
慈善助学
(万元)
|
|
城镇
|
农村
|
|
2011
|
7004户、10119人
|
425
|
255
|
1080户、2640人
|
39人
|
428
|
1855.36
|
81.84
|
26.28
|
421.3
|
1501.92
|
972.63
|
208.20
|
468.26
|
569.94
|
|
|
2012
|
7212户、10443人
|
425
|
255
|
1164户、2967人
|
47人
|
582
|
2088.39
|
51.14
|
33.84
|
302
|
1640.95
|
1196.4
|
231.46
|
483.07
|
679.49
|
393.96
|
|
2013
|
7091户、9989人
|
480
|
336
|
1089户、2602人
|
53人
|
320
|
2507.52
|
64.03
|
38.16
|
104
|
1787.28
|
1116.66
|
317.80
|
363.28
|
886.35
|
416.19
|
|
2014
|
7284户、10134人
|
520
|
375
|
1251户、3321人
|
61人
|
320
|
2756.1
|
148.77
|
42.98
|
198.71
|
1888.84
|
1156.41
|
351.85
|
196.36
|
1417.78
|
442.17
|
|
2015
|
8037户、10976人
|
612
|
490
|
1201户、2739人
|
64人
|
310
|
3538.4
|
161.52
|
55.3
|
62
|
1439.72
|
1000.7
|
374.31
|
70.04
|
1930.75
|
494.34
|
|
合 计
|
|
|
|
|
|
1960
|
12745.77
|
507.3
|
98.28
|
1088.01
|
8258.71
|
5442.8
|
1483.62
|
1581.01
|
5484.31
|
1746.66
|
|
增长率
|
|
|
|
|
|
|
90.7%
|
97.4%
|
110.4%
|
|
|
|
|
|
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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